专家谈金茂湾综合活动室被物业侵占——

“对有章不循的要整改”

老年生活报 2023年06月28日

老人在小区活动室里休闲娱乐。新华社 图

  本报讯 日前,青岛金茂湾二期一位业主向本报爆料反映,小区内的一处“综合活动室”被金茂物业侵占,在没有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挪为他用,并谴责金茂物业让小区内的老人日常休闲娱乐无处可去。本报刊登之后,引起老年群体强烈反响,不少读者来电反映同等遭遇,他们认为造成当下多个小区活动室被挪为他用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的不重视、不关心、不督察等原因,另一方面是小区物业“专制”、自由散漫无监管等原因造成。

  面对多年“顽疾”,如何让老年人能在家门口“老有所乐”呢?为此,记者专访了本报特约评论员、青岛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同昌。

  刘同昌表示,适老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內容就是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学习交流的活动场所。这是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后,家庭功能外化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需要,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需要场地,这种需求随着老年人数增多而形成刚需。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小区活动中心是业主共同拥有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管理,并在必要时进行改建和改造。但在进行改变用途前,也需要向业主委员会或其他管理组织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以便尽可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目前来看,小区活动中心被挪用和改变用途的现象较为普遍,老年人一直多有微词,因为疫情等种种原因,这种要求被“合理”阁置起来,但疫情放开后,而活动室仍然不开放,这只能说在适老化方面我们在认识上行动上还有很大距离,需要重视加强这方面工作。

  “首先要按老年人口比增加话动场所面积,补齐场地不足的短板。明确责任部门,具体细化到人。二是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制定解决措施。三设定解决落实时间表,按推进时间点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对有章不循的要进行整改。”刘同昌强调,老年人也要增强参与意识、建言建议。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对“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沟通,这是老年人的权益,也是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和义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