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致开幕词。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邓小平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说明报告。
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们进入会场。
北京郊区农民收听会议实况转播。
北京第一国棉厂出版黑板报宣传宪法。
人们在天安门广场举行联欢,庆祝宪法诞生。
1954年9月20日,全体代表热烈鼓掌祝贺宪法通过。
闭幕式主席台。
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迎来了一千多名意气风发的“新中国的主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这次大会上,毛泽东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十三人为副委员长;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大会决定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和宪法的公布施行,开创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让我们跟随老照片,回顾当年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