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贾某收到某信息科技公司打来的推销电话,对方不仅能清楚地叫出其姓名,而且还问他是否有贷款需要。贾某从未向该公司留过个人信息,其后,贾某举报了该信息科技公司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因认为该公司在未获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将获取的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用于电话推销,侵害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权和生活安宁权,贾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信息科技公司向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元。
法官提示
不分时间场合的骚扰电话让人不胜其扰,其实我国民法典新增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章节,根据该法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须征得自然人的同意,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未经他人同意,随意拨打骚扰电话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责任。
民法典新增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对个人信息的定义进行了界定,为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明确了法律界限,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侵犯。
网络信息时代,个人信息遭受泄露的风险增大,自然人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要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签署相关协议时要认真阅读,从源头降低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在接到某些营销公司的骚扰电话时,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孙玲杉 陈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