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某黄金珠宝公司为赚取利润,通过app和门店等渠道,鼓动市民投资其黄金业务,并宣称购买了该公司的黄金,除获得“同等金额”的黄金外,还额外赠送同等金额的消费卷。
专家点评:消费者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买黄金珠宝,且在交易过程中实现钱货两清,属正常黄金销售业务。但若是以黄金销售为名,却不交付黄金实物,或许诺固定回报或到期回购,就涉嫌非法集资。
这类非法集资主要有“售后回租(代管)”和“销售返利”两种经营模式。
售后回租(代管)表现为:投资人与黄金销售公司签订购买合同并交付资金后,投资人并不取走对应的黄金,而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黄金回租的租赁合同或黄金代管协议,在合同中约定给予投资人固定的租金回报,或到期以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
销售返利主要表现为:如投资者投入10万元,该公司号称会给“价值”10万的黄金,还会赠送10万的消费券。赠送的消费券按剩余消费券额度的千分之二进行日返到账,直到持续返现完毕。这一行为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向不定向公众,以一定时期内给付回报的方式吸纳资金,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专家提醒老年朋友:黄金珠宝实物出租、返利模式涉嫌非法集资,切勿相信以上公司推销的任何关于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理财产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