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怎么来的

老年生活报 2022年08月29日 汤志成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次审议大会经过近一个月的磋商和谈判于8月26日深夜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结束,会议未能就成果文件达成一致。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又称“防止核扩散条约”或“核不扩散条约”,于1970年3月正式生效。该条约的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条约规定,生效后每5年召开一次审议大会,审议条约执行情况。第十次审议大会原计划2020年4月至5月间举行,但因新冠疫情推迟至今年8月。

  冷战两极核对抗

  1945年7月16日,美国成功地爆炸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颗原子弹。同年8月6日、9日,美国又分别对日本广岛、长崎各投掷一颗原子弹,显示了核武器空前巨大的杀伤破坏力,开创了人类战争史的新纪元。自此直至1952年杜鲁门总统任期结束,美国垄断着具备实战能力的核武器——原子弹。

  1949年8月,苏联成功地进行了首次核试验,一举打破美国保持了4年的核垄断。随后又研制出了氢弹和洲际弹道导弹,美苏核战略对抗的大门开启。此后,美国核力量一直居于优势。到了1968年,苏联核武库中的(战略)核弹头超过1800枚,苏联终于达成了与美国的军事平衡和战略核均势。据此,美苏双方都对核战略进行了调整。而考虑到无限制使用核武器将造成无法预测的后果,双方在限制核武器、裁减核军备问题上也形成共识。

  条约订立背景

  从1946年开始,国际社会为建立一套让所有国家能够根据适当保障监督措施获得核技术的国际制度作出了初步努力,但是由于美苏的严重政治分歧,此种努力在1949年停止。

  1953年12月,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向联合国大会第八届会议提出“原子能和平用途”建议,这一建议导致于1957年成立原子能机构,该机构承担着促进和管制核技术的双重责任。

  1959年和1961年,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爱尔兰提出的要求有核武器国家不向无核国家提供核武器和“防止核武器更大范围扩散”的议案,这两项议案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雏形。1960年和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美国于1965年8月向日内瓦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一项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草案。同年9月,苏联也向联大提出一项条约草案。1966年秋天,苏美两国开始秘密谈判并于1967年8月24日向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苏又提出联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联大核准该条约草案,并于7月1日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签署,当时有59个国家签约加入。该条约1970年3月正式生效。

  中国加入条约

  冷战期间,中国核武器数量少、体系不配套,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加入美、苏的核裁军谈判进程。但中国一贯积极推动国际核裁军活动,力求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步骤达到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的。

  1984年中国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1990年8月中国作为观察员出席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四次审议会议,并表示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三大目标,即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1992年3月,中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是中国核不扩散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后,中国开始全面加入国际核不扩散机制。汤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