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9个方面政策举措,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优质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签约,提供生活照料等多种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日间照料室,引进老年食堂。
《通知》明确军休机构在有条件的集中居住小区,协调综合性医院设置医疗机构,引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常见病诊治等服务。具备条件的优抚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可利用现有富余资源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通知》要求结合军休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实施,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军休小区。创建智慧军休机构,开发应用“互联网+军休干部养老”服务模块,解决军休干部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通知》明确区分军休干部具体情况,突出养老服务重点,引导有能力的军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将失能(含失智)、高龄、独居、空巢等作为重点对象,统筹资源做好针对性服务。同时,加强军休老年大学建设,发掘整理“口述历史”,促进军休干部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