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用拐杖偷拍 网上层层转售
今年10月31日,在杭州地铁,一年轻女子抓住了在两天前曾偷拍过她裙底的男子。公安部门经查看监控发现男子确曾有偷拍行为,男子后被处以行政拘留4天。
记者浏览新闻发现,此前多地曾发生过有猥琐男偷拍女子被发现后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的事件。不过,这种毕竟属于个案,从网上散播的偷拍视频看,视频中的女性似乎浑然不觉自己被偷拍。
此前,有媒体曝光了偷拍团伙使用的偷拍设备———一种名为“××拐棍”的东西。这根拐棍跟日常我们所见的拐杖几无区别,不过装有摄像头。偷拍时,男性偷拍者戴墨镜,持拐棍偷拍女性裙底。
偷拍设备曾备受争议。记者在各主要的电商平台搜索“偷拍”,发现相关字眼都已被屏蔽。不过,通过搜索相关字眼,仍能发现有相关的可用于偷拍的设备,如装有小型摄像头的钥匙扣,商家宣传“无声无光”摄像手环、带摄像头的笔。这些通过网上渠道即可购得的偷拍设备极有可能被偷拍者利用,进而炮制出所谓的“街拍CD”资源。
“街拍”圈子里,“偷拍作品”作为“资源”在上下游流通。偷拍者将“资源”卖给网站后,网站收取会员费向个人出售,而获得“资源”的个人则再次对外转卖。由此,构成了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而作为被拍的女性却极有可能懵然不知。
网上,有人通过社交媒体渠道兜售 “偷拍作品”。在QQ上,通过搜索,一名为“街拍××××”的QQ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对方在QQ空间中出售“街拍CD”资源。
对方表示,资源是别人所拍,如要获得资源需付款。“付款就发你链接,没有免费的,10元一个文件夹,买三个送一个,100元打包全部在线视频。 ”
为了核实对方是否违法出售偷拍女性视频,记者付给对方10元,后获得一网盘的链接。打开链接后,有两个分别名为 “××大师在线”“××由来2017在线”。其中一个文件夹12.75G,一个14.75G,总共27.5G。
记者下载了一部分视频发现,这些视频确实是所谓的“街拍CD”视频。视频以跟拍的角度偷拍女性裙底隐私部位,有些视频还有被拍者的正面。
【幕后】
下载视频100元起步
记者发现,“Administrator (管理员)”在每条帖子下方几乎都会标明帖子中的图片是预览图,“浏览本帖下载地址,需要VIP权限”。而要成为VIP会员,则需充值。
管理员发布的一条“开通VIP会员”的帖子显示,该网站“所有街拍视频均通过百度网盘下载”,而要获得下载链接则需开通VIP会员,会员根据有效时长分为3种:半年100元,一年150元,终身则要300元,可通过自助通道支付宝、微信、QQ钱包付款。
记者通过扫码付款发现,收款方指向一个名为“××彦”的个人账户。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通过该网站的域名在工信部的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未发现到该网站有相关备案。
■建议
要从源头监管入手
记者留意到,2014年年中时,北京朝阳警方端掉了一个专门靠偷拍女性隐私部位赢利的犯罪团伙。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个偷拍团伙有18个人,有着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偷拍,有人负责销售环节。每隔一段时间,团伙成员都会把自己偷拍来的视频或者私密照片统一交给售卖人,售卖人通过电脑把偷拍来的视频传送给黄色网站。根据裙底偷拍程度,每段偷拍视频的价格都不同,一般只要有脸有私密的,网站都会以每10分钟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交易,随后再由黄色网站统一发布更新到他们自己的网站。
虽然偷拍构成违法,但是也有律师表示,要举证偷拍需要人证物证,被拍的女性面临举证难的情况。首先,被拍的女性大多都不知自己被拍,而就算知情,也很难当场抓住偷拍者固定证据,偷拍者极有可能在被发现后就逃之夭夭。对此,有律师建议,要从源头如偷拍器材的监管入手,才能防止此类事件频发。
11月21日,对于上述发布偷拍女性裙底内容的“街拍”网站,记者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予以了举报。
■说法
触犯隐私肯定违法
偷拍女性裙底的黑灰产业链中,都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记者就
此采访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光辉律师。
1、拍摄女性裙底是否构成
违法?
朱光辉:违法是肯定的,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探讨。首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触犯了他人的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至于是否违反刑法要看他的情节,比如散布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甚至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像这样情节严重的话,便存在违反刑法的可能。
2、偷拍女性裙底进而发上网络是否构成违法?
朱光辉:发到网上的话,情节就更加严重了。露脸的话,是将他人的隐私暴露于公众,对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严重的侵害,如果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不过要看具体情节造成的损害后果。
3、若还用于牟利呢?
朱光辉:有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只传播不拍摄也构成违法,情节是一样的,只不过他们分工不一样。
4、散播这些照片和视频的网站是否构成违法?
朱光辉:网站也要承担责任。如果内容涉及淫秽,也是传播淫秽物品,和上面的情节一样,平台要承担责任。
5、销售偷拍设备如针孔摄像头给偷拍者,是否构成违法?
朱光辉:如果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售卖者也不知道对方买来干什么的,就属于一般治安处罚的行为。而如果他明知道对方买来是用于偷拍女性,那他仍然出售,就构成共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