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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版 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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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乙联赛9月重燃战火
·没有委托就印刷,罚!
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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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城事 2021.08.23 星期一

没有委托就印刷,罚!
    本报8月22日讯 开学在即,学生们又将领到新学期的教科书。教材相比于一般书籍,国家对中小学教科书在印刷资质和发行渠道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近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处了两起涉及中小学教科书的案件,提醒相关从业人员:中小学教科书不是你想印就能印、想卖就能卖。
    今年4月20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青岛某印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车间内正在印刷《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其中,版权页上印有“2021年7月第3次印刷”,印刷品明显“早产”。由于印刷企业不能现场提供印刷委托书,经综合分析研判,执法人员认定该印刷行为涉嫌未验证印刷委托书印刷出版物。根据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出版物散页60000张,并处罚金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通过线索发现,某网店未依法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络发行备案便将出版物上传至某网购平台店铺从事经营活动。深入调查发现该店铺经营者系广西的义某某通过中介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申领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违规售卖中小学教科书。根据规定,对该书店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千元的行政处罚。
    按照规定,中小学教科书由取得许可资质的书店征订和发行。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未经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教科书须由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的绿色印刷企业印制。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