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24年12月31日,北洋政府交通部任命阚铎为胶济铁路管理局局长的指令下达后,山东和青岛迅即掀起抵制浪潮。
翌年2月初,青岛党组织负责人邓恩铭在四方私立小学召开会议,决定利用胶济路局两派争权夺利之机,发动四方机厂工人参加罢工,以达到公开成立工会之目的。会后工人党员傅书堂等五人代表,向路局提出“承认工人有自己的工会、每人每月增薪6元”等五项条件。遭拒后,全体工人准备罢工。
2月8日零时起,胶济铁路员工举行大罢工,胶济全线瘫痪。按照王尽美、邓恩铭指示,9日,罢工中的四机工会正式成立。四机工人罢工斗争持续至第9天时,路局终于答应工人提出的部分条件。
3月起,上海日商纱厂工人大罢工的消息传至,受四方机厂工人罢工胜利的鼓舞,青岛日商大康、内外棉、隆兴等纱厂相继秘密建立工会。日厂主得知后惊慌不已,伺机破坏。4月18日,日本私设警察持枪突至大康纱厂工人宿舍破门搜查,索去工会文件,并逮捕3名工会活动分子。翌日晨,工人代表向日厂主递交“二十一条”,要求24小时内答复,否则举行罢工。5000余名工人按照罢工委员会命令19日晚大罢工,其他日资纱厂、丝厂闻讯迅速跟进,罢工者近2万,日商6大纱厂20余万枚纱锭全部停转。罢工伊始,邓恩铭深入各纱厂组织指挥,引起商埠警察和日方注意。5月4日,邓恩铭不幸被捕,11日被胶澳当局以 “工潮首领”之罪驱逐出青岛。形势紧急,山东地委迅速安排共产党人李慰农,以胶济铁路总工会宣传指导员、青岛地执委书记身份赴青,领导青岛党的工作。
李慰农抵青时,日商纱厂厂主与工人代表已达成“改善工人待遇、每人每天增加一分钱的伙食费”等9项复工条件,日厂主签字同意,工人于5月10日晚10时复工。下旬,日厂主均无意于履行协议,以工会纵容工人怠工为由,指使胶澳商埠督署对三家纱厂工会的登记申请不予批准。工人们遵照此前党组织、工会组织的决定,工会牌子被摘时,三厂立即同时停工,工人不出厂、不干活——是为第二次日商纱厂同盟大罢工。
27日,日驻华公使芳泽要求中国政府“急派在济南山东督办之军队前往保护,取有效适当之处置”,否则“出兵自卫”。翌日,山东督军张宗昌电令胶澳商埠督办温树德 “有必要即可开枪”。当夜,军警包围三家纱厂与工人宿舍。29日晨3时30分,军警和日本人向罢工纠察队猛烈开枪,当场死8人、重伤17人、轻伤无数。
在反动军阀和日本帝国主义双重逼迫下,日资纱厂工人 6月10日后陆续复工,“但上工人数已不到原来的二分之一。”中旬,日厂主命令工人重新登记,并填写保证书,“保证不参加工会,不参加罢工,绝对服从厂规”。7月22日,大康纱厂厂主继续开除工人,并无故将一名12岁的童工打得头破血流,不省人事。暴行激起工人们的愤怒,全厂工人商讨后提出10个条件,要求日厂4小时内答复,否则罢工抗议。日厂主未予答复,大康工人遂联合内外棉、隆兴纱厂工人举行第三次同盟罢工。
青岛工人大罢工又起,26日凌晨,奉张宗昌之令,尹锡吾率大批军警包围三家纱厂,并封闭胶济铁路总工会、青岛工界援助各地惨案联合会、青岛公民报社等爱国社团,大肆搜捕中共党员、工人领袖和爱国人士。上午9时许,一直为青岛工运鼓与呼的《青岛公民报》主笔胡信之等人被捕,是日晚,李慰农在四方住处被捕,29日李慰农、胡信之被杀害。
8月初,受青岛党组织、胶济铁路总工会安排,四方机厂工运骨干伦克忠和胶济铁路总工会委员韩文玉赴北京,向各界详细讲述青岛惨案真相。16日,各界在天安门广场召开追悼青岛、上海、南京各地惨案中遇害者大会,伦克忠代表胶济铁路总工会作长篇演讲,控诉日本帝国主义与反动军阀勾结残害青岛人民的滔天罪行。北大学生据此编写《张宗昌祸鲁十大罪状》广为散发,天津《益世报》转载,社会反响强烈。
张宗昌得悉后暴跳如雷,饬令胶澳商埠局从速缉拿,警察厅长陈韬紧急部署,27日巡长张斌奎等三人秘密赴京,伦克忠、韩文玉不幸被捕,当日即被押送济南。张宗昌无视舆论谴责,9月6日在济南将伦克忠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