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边界生态赋能“百业”这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此“难产”土地权利不能是“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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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版 曝光台
·无边界生态赋能“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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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此“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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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利不能是“糊涂账”
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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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曝光台 2020.06.12 星期五

这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此“难产”
    近日,张女士反映了一件烦心事:2013年,她去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时递交了各种材料,证件却一直没有领到。2019年,她去洋河镇国土所咨询变更名字一事时被告知,2018年政府出台通告,房屋所在的宅基地已被冻结——由于房屋宅基地登记的是她父亲的名字,无法办理变更。
    “2018年颁布的文件,怎么能管2013年办证的事?”张女士对此不解。
    据张女士介绍,她在胶州市洋河镇于家庄村的老家有一栋占地180多平方米的房屋。2000年,该村文书说镇国土所要换发新证,上门将登记在她父亲名下的宅基地使用证取走。“别人家的新证都发下来了,但我们家的一直没发。”张女士说,“我们去找文书询问情况,他说‘国土所说要分批次发放’。”
    张女士出示了一张登记在父亲名下的《农村宅基地登记表》。她告诉记者,由于手里还有这些能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资料,一家人也就没有太在意。2013年,2000年换发的证件要更换成集体土地使用证。“我的户口一直和父母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父母想在换证件时把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在我的名下,就向国土所递交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张女士出示了一张2013年村里的办证登记表,上面的表格注明了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时各家还须补交的材料,张女士家不需要补交。
    “那张表格显示我们提交的材料已经够了,如果是缺少材料或其他原因不能办,当时就该跟我们说一声,我们好去找其他的证明。但是,从2013年开始,没有任何人当面、来电或书面通知我们补交什么材料,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一直没发下来。”张女士说。
    2019年4月下旬,张女士再次到洋河镇国土所咨询此事。对方告知,根据一份“胶政发[2018]”开头的文件,房屋最初的《农村宅基地登记表》上登记的是张女士父亲的名字,房屋所在的于家庄村的宅基地于2018年已被冻结,不允许转让和变更,张女士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
    “2000年换证的时候,就没把新证发给我们。2013年第二次换证,当时我们交了材料,还是没给我们办理。”张女士说,“这个解释让我不理解,我们2013年就递交材料要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当时的国土所该办的业务没有办理,后果不应该由我们承担。”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找过洋河镇国土所协商,被告知所长已经换了几任,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她又找到了胶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被告知此事还得找洋河镇国土所办理。
    5月26日下午,记者和张女士拨打了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很快查到了各部门给她的答复:2019年5月的答复称,洋河镇国土所当时已上报胶州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研究解决方案,正在向胶州市政府打报告;2019年6月,胶州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根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改变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部分新区范围内土地现状、性质及用途的通告》的相关规定,老宅的宅基地位于规划控制范围内,不得过户;2019年7月的答复称:洋河镇国土所调查后发现,这栋房屋没有任何档案证明,属于“无证无档案”,无法办理。
    “房屋的《农村宅基地登记表》上有我爸的名字,还有政府的公章,怎么就成了无证无档案?”张女士对此提出质疑。
    5月27日,记者联系了洋河镇国土所,又获得了不一样的回复:“我们这里是有档案的,是她(张女士)父亲的名字。”
    据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时需要上交2000年换发的证件,但张女士没交。“她说证件一直没发给她家,这个过去时间太长了,我们不敢断定。”工作人员说,“所里当时的工作人员说已将补交材料的通知下发到了各个村,但村里又说没有这回事。”
    集体土地使用权事关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权利,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时如果缺手续,为何不向本人说明?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换证涉及到84个村,村庄和居民太多,他们只能通知到村里,再由村里统一通知本村村民。
    “2018年的规定怎么能去管2013年换证的事?”面对张女士的这一疑问,工作人员解释称,如果张女士2013年追究这一事情,当时就可以受理纠正。但2019年张女士来咨询时,文件已下达 。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邱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