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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舆论监督
·网络购物,便捷后面有麻烦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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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便捷后面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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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舆论监督
2019.11.14 星期四
网络购物,便捷后面有麻烦
来电来信 照登
虚假宣传
●刘先生10月29日通过淘宝网,在即墨烟青路358号的青岛如东食品有限公司买了紫米面包。商家在淘宝标题宣传是“低脂肪”紫米面包。但刘先生查询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发现该标准规定低脂肪的标准:固体每100克脂肪含量不得大于3克。而收到的紫米面包标签注明每100克脂肪含量为14.9克,已超出国家规定低脂肪的标准。刘先生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答复。
●济南的杨先生反映,日前他网购了市北区辽宁路“山东月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冷敷凝胶”。购买前商家向他介绍,这款“冷敷凝胶”是具有消炎、止痛等众多疗效的药品。杨先生对商家的聊天记录都做了截图存证。收到货后,杨先生发现商家宣传与实物不符,“冷敷凝胶”根本不是凝胶,而是液体胶水状态,同时也没有药字号。杨先生希望监管部门对该网点虚假宣传假冒药品及时查处。
●今年11月4日,冉先生通过淘宝花费76.95元,购买了即墨田横岛何家寨143号“即墨区墨之菲美食店”的锅巴。购买时网店宣传该锅巴是低脂零食,但收到货后发现,食品包装的配料表中显示脂肪为21.6%。冉先生认为该食品脂肪过高,不是低脂零食,商家存在虚假宣传。
●10月31日网购西海岸新区珠海街道办事处喜鹊山路356号青岛大自然生态农场有限公司的茶叶,商家宣传是特级茶叶,实际是一级茶叶,认为属于虚假宣传,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市民王先生反映,他通过大麦网购买了11月2日在崂山区国信体育场举行的足球赛门票,网上购票时显示座位位置是4楼L区56、57入口。比赛当天,王先生到现场用身份证打印出门票,在这两个入口备检票进场时,工作人员告知L区座位已经坐满,让他到别的看台区域。王先生表示,他在网上买的就是靠近球场中线区域的看台票,销售方应该根据座位数量售票,这样一座多卖存在消费欺诈。
●广东湛江的古先生10月23日通过淘宝“秡宝食品企业店”购买婴幼儿辅食面条,到货后发现面条执行标准是普通食品,并不是婴儿专用食品。古先生向商家反映,对方置之不理。古先生认为地址在胶州市刘家村村东的秡宝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给予赔偿。
三无产品
●内蒙古包头的赵女士反映,今年10月23日,她网上联系到城阳区文阳路231号14号楼101号网点的青岛爱世飞巫里商贸有限公司,花7760元微信代购魅影品牌的美容仪。付款后,代购网店给她发来代购物品图片,赵女士发现与自己所要购买的物品完全不同。与网店协商换货或退款,对方不予理会。经过多次协商,商家仍然坚持将这件代购物品给赵女士发快递送达。11月初,赵女士收到这件美容仪发现,根本不是自己需要的品牌,而且没有生产厂家、没有说明书、也看不出是什么品牌。赵女士再联系网店时,对方已经将自己拉黑。赵女士希望青岛市场监管部门能对涉嫌代购“三无”产品的网店公司调查,协助换货或退款。
●缪先生花费49元通过网购,在即墨区瞳村8号的青岛圣源达家具工贸有限公司天猫网店购买婴儿安抚奶嘴。收到货后发现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JB4806.2-2015,但是此标准不适用于安抚奶嘴。缪先生查询得知,安抚奶嘴类产品的国家执行标准为:JB28482。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必须要在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表示警告语以及使用、清洗方法。但网购回来的婴儿安抚奶嘴并未标注任何信息,违反国家商品质量法以及标准法,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商家实施处罚。
●广西柳州的潘先生反映,10月9日他通过淘宝“王子妈日本正品代购”网店,在胶州市胶州西路如意家园小区北门网店购买了一盒脂流茶,花费48元。收到货物发现该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中文说明,认为是三无产品,要求查处退费。
●10月30日通过淘宝商家 “千禧狮母婴玩具”购买了海盗桶塑料玩具,收货后发现是三无产品,也无3C认证。之后与商家联系协商退款,对方不回信息,也不予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10月31日通过淘宝在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小井村青岛书韵纸品有限公司购买10个名片盒,现发现此商品属于三无产品,做工不好,手感很差。与商家协商退货,对方以过了七天期限为理由拒绝了退款要求,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他,希望有关部门能按照消法尽快落实处理。
●通过淘宝在莱西市梅花山庄3号楼5单元101室“莱西市有成茶社”购买茉莉红茶,共计花费138元,到货后发现商品无包装,联系商家,商家称有包装且可以提供照片,发现商家发送照片上执行标准号与自己收到的货物不相符。
●10月24日通过京东在即墨区白安街道办事处周南村“军盛驾校”路东100米“九运制冷设备厂”花费1970元购买铜管冰柜,2019年11月2日收到货物发现是铁管,希望有关部门能为其调查处理。
标识不清
●通过淘宝购买了位于李沧区一家网店的水果糖,糖果是外国品牌,但到货后发现无中文标识,向商家反映,商家告知已贴上中文标识,但法律规定中文标贴不可以由商家自行张贴。现在很多网店都代购外国商品,但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销售,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很难保障,维权也十分困难。因此希望网络商家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贴标销售。
●王先生10月14日在淘宝网店 “千樱全球严选”购买膏药,该网点地址在城阳区春城路620号中韩创客合作园201号。膏药收到后发现没有中文标签,影响使用。联系商家退费,商家不给退。
●10月19日,自己通过淘宝网站购买李沧区一家茶叶店的茉莉红茶茶叶,收到货后发现商品的食品执行标准号使用错误,使用的是绿茶标准号。投诉后虽然得到了处理,商家也做了更改,但还是感觉如今网络购物非常发达,希望青岛的网络商家能更加自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北京的牛先生反映,8月8日他在淘宝365健康缘出口食品店购买了两瓶天然小球藻,该商家地址在城阳区华安路30号A座鹏宇办公楼B-23,注册名为青岛爱富克斯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前在网店看到该商品是保健品,可以增强体质、抗肿瘤、预防血管硬化、清肠毒。收到货后发现,包上的营养成分表中没有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标注,不符合国家规定。同时,该商品也没有保健品批号。希望主管部门对该商家及时查处。
产品质量
●10月30日通过易果生鲜网络平台购买注册地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保税区汉城路1号华乐大厦四楼 “青岛禧莱安食品有限公司”真空包装的牛肉两袋,每袋39元,收到商品后发现包装上登记了两个保质期,生产日期显示是2018年9月20日,保质期是一年,那么2019年9月20日就应该已经过期了,但不知为何,同一个包装袋上还写了另一个保质期24个月。因为是吃的东西,因此不敢大意。与商家协商退款,对方却不同意,客服也没有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8月底在微信上购买胶州市兰州东路鑫汇新都社区“小童家鹿场”的鹿鞭膏,花费共910元,一直放在冰箱里,要吃的时候发现里面发白长毛了,对方让他打开商品拍了照片,然后让他邮寄回去,但对方收到货后却告知自己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且不予退费,也不予退还商品。现在把他拉黑了。投诉到12345三周了,胶州市场监管部门打过几个电话询问,说找不到商家,因为网上找不到任何信息,让他自己去处理。
其它纠纷
●11月1日通过京东在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517栋19层2207-1房间青岛拈花日记有限公司购买科学实验器材,花费600余元,迟迟未发货,联系商家,商家却提供假的快递信息,要求协调退款。
●11月2日家里收到快递送来的到付件,当时我不在家,孩子在家,以为是我网购的产品,于是支付了99元货钱。我回家后看了一下寄过来的物品是一个盖碗伞,可是自己并未购买过该产品,查看了一下商家地址,是青岛市市北区北仲路上的一商家。于是将情况反映到青岛政务热线,事情最终虽然得到了解决,但我纳闷该商家是如何得到我的个人信息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019年4月25日通过微信商城购买李沧区九水路112号中海国际广场一公司的化妆品,花费149.5元,商家以商城升级为由一直不予发货,现得知商家将微信店铺注销,并将产品更名后继续销售,但商家不承认此事,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落实。
●黄女士是绍兴市民,10月26日通过淘宝“桀骜名店”购买衣服,商家地址位于市南区江西路,此货物10月29日发货,11月3日到达绍兴,之后物品被返回商家,联系商家退款,商家拒绝退款,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并答复。
现场探访
网购:下单一时爽,收货烦恼多
从网友打趣的“光棍节”,到单个平台的“网络促销活动”,再到带动全球消费市场的数字经济体联动……刚刚过去的“双11”再次引发全民“剁手党”的网购狂欢。11月11日,在2019天猫全球狂欢节上,仅仅用了1分36秒,总成交超100亿元!这个速度再次刷新天猫“双11”成交总额破100亿的纪录。
线上消费人气爆棚,线下收货烦恼多多。从青岛往年的网购投诉数据和市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的市民投诉来看,商家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难保障以及物流配送服务不到位、快递发送货拖延等问题一直是网购投诉的热点。
网购了“三无产品”,真上火!
实物与样品不符是很多消费者网购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赔偿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近3个月来,吉林延边的张先生一直在为他从青岛平度网购的一包调料而闹心。今年8月中旬,张先生通过淘宝平台购买了位于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一家食品商行的调料。让他意外的是,等货到后,他发现自己网购的竟然是一个 “三无产品”。“打开快递盒,我一下子懵了。”张先生告诉记者,眼前的调料跟平台上的样品差别太大,甚至连个标签也没有,就用个透明塑料袋装着。感觉受骗的他赶紧联系淘宝平台,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他致电青岛政务服务热线,提供了该企业相关人士的联系电话,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该企业,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赔偿。
之后,张先生很快就接到了平度市场监管部门打来的电话。“电话中,他们告诉我说联系不上这个企业,所以没办法协调处理。”张先生十分不理解:能进入淘宝平台的企业应该都是正规企业,且目前并未注销。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能通过系统查询到企业的注册信息,怎么就联系不上了呢?
网购物品运输环节被损坏,很不爽!
与张先生比起来,市民郑先生的网购物品倒是跟实物没有多大差别,却在物流运输环节碰到了麻烦。
不久前,他通过网购平台下单,从临沂一个厂家购买了几件汽车安全用品。受平台委托,青岛一家物流公司负责将其运送至青岛。11月8日货到后,郑先生发现网购的汽车安全用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于是,他拒绝签收。物流公司让他赶紧联系平台处理。“在与平台沟通时,对方表示,这是运输环节出现的问题,让我自行跟物流公司协商。”郑先生告诉记者。
“我是在平台下的单,物流公司是平台选的,货物出现了损坏,平台肯定要负责。怎么能让消费者跟物流公司协商?”对此结果,郑先生当然不认同,他再次联系了平台客服。经过一番周折,对方最终表示可以重新发货。虽然问题解决了,但郑先生依然感觉很不爽。
类似郑先生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网络平台购买商品,如果并非市民直接购买的物流服务,维权主张应由货物托运人向其购买服务的承运方提出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市民没有收到完好的产品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方申诉,如申诉无法合理解决,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从事网络经营的经营主体所在地主管部门投诉。□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邱 正
记者手记
净化网购环境需多方合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发展和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特别是在“双11”“双12”等互联网电商平台节日的造势下,网络购物逐渐成为备受人们青睐的主流消费方式,由此而来的投诉也日渐增多。
面对网购浪潮,广大消费者也应审慎理性,尽量选择正规大型的网购平台,下单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所购商品或服务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性条款。同时,注意保留证据,如下单付款凭证、商品宣传信息及聊天截图等,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一旦自身权益遭到损害,要敢于依靠相关组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来,如何打造健康洁净的网购环境?不仅需要电商平台依法诚信经营,更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服务平台,升级网络监管服务。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及时、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电商企业,应依法采取公开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更加高效地处理网购消费纠纷;同时对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汇总,对行业内突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借鉴,确保网购消费顺心无忧。
舆论监督部电话:82863300 82933327 邮箱 qdrbylj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