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红色”“英雄”是主题您有一份“安全大礼包”等待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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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4版 开学啦
·开学第一课“红色”“英雄”是主题
·您有一份“安全大礼包”等待签收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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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开学啦 2021.03.01 星期一

您有一份“安全大礼包”等待签收
《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报2月28日讯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与新学期同时到来的,还有一份“安全大礼”——从2021年3月1日起,《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青岛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488所,在校学生178万余人。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青岛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安全基础建设较薄弱、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保护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办法》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培训,体现青岛特色。明确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规划,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开展各类安全教育。结合青岛市“寒暑假前上好三堂安全课”、生存技能教育、应急安全体验活动等成熟做法,确定为工作制度,提升学生避险逃生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明确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将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等。
    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办法》全面夯实校园安全基础。一是加强学校安防设施建设,明确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二是针对部分学校保安员配备不足问题,明确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以及安全防护器材,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三是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加强疾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另外,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学校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者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四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学生宿舍、教学实验室、食品与饮用水等安全管理,同时明确大型集体活动、实习等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办法》要求在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加强治安巡逻防控,维护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溺水防范,明确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综合治理工作,完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及时排查和整治风险隐患。此外,《办法》还明确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处置措施等规定,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问题,明确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和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和性侵害防治工作机制。
    在青岛一中校长王先军看来,《办法》实现了多项政策与管理办法上的更新与明确,既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深切回应着人民对于校园安全问题的关切,同时让学校更加明确了具体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青岛旅游学校副校长王钰则表示,《办法》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如人员资质、设备设施、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都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王晓雨)